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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成员单位

发布时间:2020-10-28 15:58:36  点击:   来源:   打印本页

    2020年10月2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6号),我院正式确定成为100家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成员单位之一。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机制,拓宽药物滥用监测覆盖面,完善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提升药物滥用监测水平,经组织专家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确定了100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承担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分析和评价等工作。
    我院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十分重视,截止到2020年9月底,药剂科共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92份,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后,医院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我院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附件下载:https://www.sdsdzyy.cn/uploadfile/2020/1028/20201028040427426.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01027170704170.html
药剂科供稿
宣教部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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