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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保精神病患者全面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

发布时间:2016-09-06 11:50:07  点击:   来源:   打印本页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 诊疗服务模式 ,经过十余天试运行,已全面顺利开展。来院住院治疗的我市居民,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以及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人员,均享受此项惠民服务, 使全市近十万个精神神经疾病患者家庭受益。

重性精神病在我国已上升到造成死亡的疾病前十名,成为社会和家庭的巨大负担,已被国家列为九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 据悉,我市现有各类精神疾病重点服务人群约 100 万人,其中需要正规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即达 8 万余人 ,但目前每年到全市各级各类精神病防治机构就医的仅约 2 万人,治疗费用是制约许多精神病患者来院就医的重要因素之一。

市精神病防治院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以来,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流程,简化手续,方便患者,成功办理的患者不断逐渐增多,目前已占到政策范围内新入院患者的 80% 以上,没有办理的主要原因是患者本人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不全,或者患者家属尚不认可,坚持交费。

没有参加济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受伤致病的,无法与医院联网直接结算的本地及外地患者不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市精神病防治院有一半以上的住院患者来自全国各地,医院正积极与病源较集中的本省部分地市医保部门协调,争取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主办:山东省戴庄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戴路1号(3路公交车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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