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院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高效率的医院管理。
2.依据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公开工作要求的文件。
3.适用范围
全院依据上级部门管理文件有公开信息工作要求的科室。
4.职责
医院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院务公开办”)设在工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副主任,全面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5.内容
5.1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5.1.1坚持扩大基层民主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医院重大问题扩大对全体职工的公开透明度,接受职工的监督,增强职工参与意识。
5.1.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利于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5.1.3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制度的原则。实行院务公开必须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公开合法化。既要保护医院院长和行政领导班子行使管理权,又要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5.1.4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院务公开的重点是涉及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医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5.1.5坚持与完善职代会相结合的原则。职代会是医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院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把院务公开和完善职代会紧密结合在一起,并通过职代会,保证医院各项制度的落实。
5.1.6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医院要广泛发动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职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
5.1.7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职责,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
5.1.8坚持整改的原则。在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1.9坚持保密的原则。对于《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公开。
5.2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5.2.1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5.2.2各种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等。
5.2.3医院每年的财务收支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5.2.4人才计划、干部的聘免和职工奖惩,考核、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5.2.5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药品、试剂、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等,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
5.2.6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5.2.7医疗科室服务规范、便民措施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患者投诉电话。
5.2.8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检查、业务工作量完成情况;
5.2.9职工社会保障基金情况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5.3院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5.3.1院务公开工作事关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必须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
5.3.1院务公开既要维护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医院领导依法治院、依法行政的权力。
5.3.1各科室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推动院务公开取得实效。
5.4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及主要措施
5.4.1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职工座谈会、院务会、院周会、工作会议及总结大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5.4.2各种公文形式。以各种文件、公告、简报、通知等形式公开院务。
5.4.3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5.4.4充分利用视听传播媒体,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
5.4.5按时出版院内报刊。
5.4.6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5.4.7设立电子触摸屏公布医院相关信息。
5.4.8广泛利用互联网,加强网络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使患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切实得到保障。
5.4.9设立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接待日。
5.4.10定期召开院外行风监督员会议向社会直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