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管理制度
1.目的
提供清洁、舒适、无烟的医院环境,创建省级无烟医疗机构。
2.依据
《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
3.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各外包公司
4.职责
4.1 总务基建部:按照无烟医疗机构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2 医教部:按照无烟医疗机构要求,设立戒烟门诊并开展工作。
4.3 各科室、外包公司:协助做好省级无烟医疗机构创建的各项工作。
5.内容
5.1 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具体工作。
5.2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病区对入院病陪人告知本院控烟要求。
5.3 医院室内场所全部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放烟具。
5.4 医院工作人员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5.5 严格控制烟源,医院内任何场所不得出售香烟。
5.6 各部门、科室均设督导员、巡查员,加强控烟监督和巡查。
5.7 履行控烟承诺,医院与各科室签订控烟承诺书,明确责任。
5.8 控烟办公室负责协调宣教部制定宣传计划,宣教部实施。
5.9 医教部负责设置戒烟门诊,举办戒烟知识讲座,传授戒烟方法和技巧。
控烟考评奖惩办法
1.
定义
控烟考评奖惩办法是指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个人或单位在控制吸烟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或惩罚。
2.目的
为更好的促进我院控烟工作,创建省级无烟医疗机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
4.职责
4.1 总务基建部:按照制度要求,做好控烟考评工作。
4.2 各科室:协助做好控烟考评各项工作。
5.内容
5.1 医院控烟考评由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定期对全院控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在上报质控科。
5.2 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执行控烟制度情况负责。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控烟工作负责。
5.3 职工在院内吸烟的按照医院《奖惩办法》进行扣罚。
5.4 控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科室及保洁公司按照医院《奖惩办法》进行扣罚。
5.5 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年终对控烟工作开展好的科室予以表彰,对戒烟成功的职工给予奖励;对控烟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6.文件依据
6.1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