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
  • 学科概况
  • 山东省戴庄医院司法鉴定科(暨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1955年受政府委托便率先在山东省开展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成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领导小组的联合通知》(鲁检发[1981]28号),于1981年成立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委员会。2002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了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全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所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精良,制度健全,鉴定规范。目前拥有注册鉴定人3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人,副高级职称17人,主治医师7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4人,均具有10年以上的精神医学临床工作经验和5年以上的法医精神病鉴定经验。下设行为能力鉴定室、伤残及其他鉴定室,开展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委托单位来自山东各地市以及邻近省份,每年鉴定案例1200余例。

    鉴定所本着“公正、独立、科学、规范”的原则,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很高的社会公信力,受到委托机关的高度评价,在司法部组织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工作中,我所出具的分析意见已12年获得“满意”结果。因工作突出,鉴定所连年被评定为先进集体,张金响、陈景清两名专家被聘为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业务领域专家库专家,张金响同志在2017年度被评为山东司法鉴定行业“最美年度人物”。

  • 鉴定项目
  • 法医精神病鉴定

    1.精神状态鉴定

    2.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

    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

    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

    5.精神损伤类鉴定

  • 学科带头人
  • 学科带头人:张增

    副主任医师,司法鉴定科主任

    山东省心理卫生学会老年心理卫生分会委员

    山东省疼痛协会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

    济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会员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鉴定专家

    2021年起担任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主任,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为当事人及委托方解决疑难问题。在济宁市卫健委和院领导领导下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巡诊、督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连续多年获得市直卫生系统、山东省戴庄医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联系方式
  • 科主任办公室:0537-3165629

    鉴定所办公室:0537-3165526

主办:山东省戴庄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戴路1号(3路公交车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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