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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05 16:58:05  点击:   来源:   打印本页

  1.目的
  提供清洁、舒适、无烟的医院环境,创建省级无烟医疗机构。
  2.依据
  《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
  3.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各外包公司
  4.职责
  4.1 总务基建部:按照无烟医疗机构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2 医教部:按照无烟医疗机构要求,设立戒烟门诊并开展工作。
  4.3 各科室、外包公司:协助做好省级无烟医疗机构创建的各项工作。
  5.内容
  5.1 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具体工作。
  5.2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病区对入院病陪人告知本院控烟要求。
  5.3 医院室内场所全部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放烟具。
  5.4 医院工作人员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5.5 严格控制烟源,医院内任何场所不得出售香烟。
  5.6 各部门、科室均设督导员、巡查员,加强控烟监督和巡查。
  5.7 履行控烟承诺,医院与各科室签订控烟承诺书,明确责任。
  5.8 控烟办公室负责协调宣教部制定宣传计划,宣教部实施。
  5.9 医教部负责设置戒烟门诊,举办戒烟知识讲座,传授戒烟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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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东省戴庄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戴路1号(3路公交车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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